ICP 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企业性质:经营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占股比例不得超过49%,且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2.
注册资金:一般要求企业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及以上12.
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 “经营电信业务” 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
网站内容:网站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不良信息,且网站需已完成 ICP 备案,备案主体要与申请ICP 许可证的公司一致1.
人员要求:企业需要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部分地区要求提供至少三名员工的shebao证明12.
技术方案与安全保障措施:企业需具备相应的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3.
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加盖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查询章);域名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且证书的剩余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6 个月.
人员相关材料:三名企业人员近一个月的shebao证明;上述三名企业shebao人员的身份证、手机号和邮箱号.
业务相关材料:涉及到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审核的批准文件;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简历;服务器接入协议;网站的测评报告(部分地区需要,如广东).
提交申请
网上申报:企业需登录所在省份的通信管理局网站,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账号,从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还需到当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纸质材料.
审核与审批
初步审查:通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的 5日内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查,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实质审查:初步审查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在 60日内完成实质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可能会对企业的网站、人员、技术方案等进行实地核查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颁发许可证: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通信管理局会颁发 ICP 许可证;如果不予批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