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商标
它是是Zui常用的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为了将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产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区分开来,而在商品上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面要素的组合的标志。如华为、格力、美的等。在尼斯分类表中属于第1- 34类。
2、服务商标
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如华南所标志等。在尼斯分类表第35- 45类。
3、集体商标
是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如佛山陶瓷、东莞家具等。
4、证明商标
是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