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自2008年之后,只有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的公司才能办理,还需是同序列的。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审批。
申请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申请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照所申请或拟变更事项要求,对应提供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信息情况。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有前置资质的。现在比较多见的短视频和直播类,就需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icp许可证才可以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现在没有国企背景的公司是没法申请此证,只能申请前置许可和业务经营所需的一些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