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全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二、有效期:三年,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三、审批部门:
(1)、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主管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地方新闻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新闻信息办公室
(3)、其他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受理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实地核查)通过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40日内实地核查)受理决定。
四、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备的条件:
1、法人为内资法人、主要负责人和总编辑为中国公民
2、有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3、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制度
4、有健全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6、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7、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