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基础。外科用刀、剪钳都属于一类,一类可以直接经营,
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疫情期间,我们使用的体温计、额、温枪、口罩、防护服等都属于二类医疗器械范畴,还有常见的血压计、血糖仪、测纸、各类临床检测仪器、诊断室设备及器具。经营二类产品需要到药监局进行备案许可。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医疗行业涉及的一次性用品,比如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采血器,体内骨骼植入的钢板,心脏支架,关节假体、助听器、隐形眼镜等,还有各种体外诊断试剂,需要到药监局申请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