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经营了需要注销吗?
分公司不经营了需要注销吗?
分公司不经营了需要注销吗?
当企业运营到一定程度,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后,就会选择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来扩大经营地区。如果公司因发展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分公司时,该如何注销呢?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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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完成后,就可以开始办理注销手续了。下面说一下注销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持有拟注销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部门领取《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明书》。
2、准备注销需要分行登记的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不同于一般公司的注销)应由附属总行决定并签署。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注销所需材料准备完毕后,应当报送当地工商登记机关。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必须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书。
企业注销分公司的过程中,还需要以下资料:《分公司注销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书》、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提交身份证原件(供现场确认)、公司出具的撤销决定,说明撤销分公司的原因、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