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扩展资料:
年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三大种类,分别是互联网ICP经营许可证、移动网SP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95号码、96号码)经营许可证,不同种类的证件年检流程不同。
一、年检时间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月到3月。
二、年检地点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地点根据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大致分为全网和地网两大类,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国家工信部年检,地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各省市通信管理局进行年检。
三、年检具体步骤
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系统开启,持证单位可从网上提交年检材料;
②年检系统正常提交年检材料通道关闭,开启整改通道,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
③年检系统整改通道关闭,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④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因企业自身原因未盖章的,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参检处理。
四、年检注意事项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与备案工作是相对独立的。未完成备案工作的暂不参加当地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