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为文网文。一种是经营性,其主要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网上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的方式获得利益,提供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等项目的传播经营,另一种是非经营性的。
可以说通过互联网传播生产,流通的产品为互联网文化产品,想要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企业,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求:
1、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2、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3、 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
4、 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5、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9、 注册资金的入资建议占有80%以上。
10、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 ,台资)的公司。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需要的资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发行虚拟货币的需要1000W注册资本)
4、法人代表、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简历
5、8名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
8、业务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