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ISP应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
申请ISP单位应准备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设立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3、盖有工商局档案中心查询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去工商档案中心盖);
4、验资报告原件;
5、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6、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东股权结构图;
7、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比如高新等东西没有就不用);
8、主机托管、专线接入、虚拟主机等服务协议(总公司和分公司各一份,提供托管的公司的IDC经营许可证);
9、业务种类和收费标准(其实就是简单可行性业务报告。要把他们公司业务描述清楚);
10、省市通信管理局已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即如果申请过地网的把地网证也要提供上);
11、主要员工简历、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共10份);
12、网络拓扑图(如何进行业务的流程图电子版)、主要设备清单、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申请流程
为方便企业,使申请企业尽可能符合许可证审批要求,申请企业在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详细阅读“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确认是否符合ISP资质要求。
在确认“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后,进入技术评测环节。评测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要求的60天内。申请企业的技术评测申请可以逐项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若某项评测未通过,申请者待修改完善后,可提出评测申请并重新排队。评测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跨地区ISP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