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多个类型,你需要办理哪一种?
文网文-直播文网文
视频直播网文,即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演出剧(节)目类和表演类,做视频网站和直播表演类的用户办理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文网文-音乐娱乐产品
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都需要办理音乐娱乐文网文。
文网文-美术品艺术品
指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具有一定价值和审美意义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文网文-动漫画产品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文网文-展览/比赛活动
展览、比赛活动是针对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而开展的在线活动。
文网文-演出剧(节)目表演
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文艺表演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传播或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申请条件有哪些?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 营业执照副本和公司章程;
2.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 股权结构图;
4. 业务发展报告;
5. 域名注册证书;
6. 8名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资质(部分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