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资质许可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 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
5.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章程,所有章程都要从工商部门调取,盖工商调档章,追溯到股东。
6.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7.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用工合同;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学历证明(要求Zui低学历为大专,并且已毕业2年以上,有影视类中级以上职称者)。
8. 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
9. 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对于企业Zui少要提供3名以上的影视相关从事人员,并要求经营范围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经营范围。以上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guanfangwangzhan获取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