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原来注销这么麻烦,那不经营的公司就不注销了,放着自生自灭不就行了~
不注销也不年检不报税,后果就是进入“黑名单”,相当于被关进了小黑屋,放任不管后果很严重:
1. 法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2. 企业名称3年内不得使用;
3. 法人股东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不能贷款买房、移民、领取养老保险;
4. 如果有欠税的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出境,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居然有如此多的风险,还是赶紧去办理注销登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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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
这5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要想不被查,先得会自查,各位老板们,公司在税务注销前,这些容易“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处理:
1. 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存货账存实无的原因有两种:
(1)存货已经销售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该行为涉嫌偷税,有此情况的企业要当心了,需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
(2)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
2. 账面有存货,但过期了
该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低价销售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3. 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予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这样就产生了销项税,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就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噢!
4. 老板、员工从公司借款,一直未归还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
5. 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印花税。
而这平时不起眼的小税种在注销的时候通常会被税务局翻个底朝天。避免风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自查,请各位老板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