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
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每年1~3月,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填报年报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年4
月,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年检所需要材料
1.报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报告\业务年检报表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公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去年公司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整体回顾,去年公司新增电信业务或栏目、对电信市场环
境的情况分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6.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调查问卷。
增值电信年检申报流程
(一)信息报送
每年1—3月,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填报年报信息。
每年4月,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督促其切实履行年报义务,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二)社会公示
每年5月,电信管理机构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公示的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以及参
报企业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向社会公开。电信管理机构统计汇总相关年报数据,各通信管理局将本行政区的年报
情况形成书面
(三)年报抽查
每年5—9月,电信管理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的通知》(工信厅政
函)要求,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
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信用记录
每年5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应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
报义务后,电信管理机构可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