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 1.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涉及通过互联网平台(包括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合作平台)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销售药品,并可能伴随药品信息介绍、在线咨询等增值服务。2.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不直接涉及交易,但药店若选择在互联网上无偿公开、共享药品信息,以吸引用户或提供教育性内容,同样需要此证书。3.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通过自建网站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应当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管或者能力。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翳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翳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8、其他法规规定所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