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包括内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以及举办募捐义演和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公益性演出等.
审批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
演出经纪机构和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 “演出经纪” 等相关内容.
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且需提供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具有固定的办公地址,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申请材料
演出经纪机构 :
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简历、邮箱、座机、手机、邮编;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资金证明,如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
文艺表演团体: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等;
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原件 。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审核材料: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接收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则继续办理流程;若不符合,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审批发证:经过主管领导的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批准,申请人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备案: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日起 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