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资企业在试点地区申请ICP许可证的流程、材料要求及被拒处理方案
试点地区范围: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含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特定区域)。
核心流程:
外资安全审查(自贸区试点领域)

若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如上海自贸区试点领域可放宽至70%),需通过地方发改委外资安全审查(如上海市发改委),审查周期约15个工作日。
审查材料:股权结构图、外资股东证明、业务发展计划等。
工信部审定意见书
提交材料至工信部或省通信管理局,获取《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材料清单: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完整股权结构图(穿透至Zui终受益人);
外方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如外方股东占比Zui大且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需提供)。
商务部备案与批准证书
凭审定意见书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如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省通信管理局终审与发证
提交终审材料(含网站合规证明、安全测评报告等),审核通过后颁发ICP许可证,有效期5年。
流程优势:试点地区流程可缩短至3-5个月(非试点地区约4-6个月),且允许外资控股(需满足数据本地化等条件)。
基础材料: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增值电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股权结构图(穿透至Zui终受益人,注明外资比例)。
人员与社保
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含技术、运营、安全岗位),部分地区要求1名员工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
技术负责人需提供CISSP、CISP等网络安全认证证书或项目经验证明。
网站与域名
域名证书(有效期≥6个月,后缀为.com/.cn/.net等合规类型);
ICP备案截图(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备案号需在网站底部展示);
网站安全测评报告(由具备CMA/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试点地区建议提交等保三级测评报告)。
外资相关证明
外资股东商业登记证书、公证认证文件及翻译件;
外方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如外方股东占比Zui大者需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近3年财务报表(公证+翻译)。
合规承诺与方案
依法经营承诺书(通信管理局模板);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含数据加密、应急预案、用户隐私保护政策)。
试点地区特殊要求:
数据本地化存储,跨境数据流动需申报安全评估;
自贸区试点领域外资持股比例可放宽至70%,但需通过外资安全审查。
常见驳回原因:
外资比例超限:非试点地区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或试点地区未通过外资安全审查。
材料不完整/格式错误:如缺少公章、扫描件不清晰、内容有误(如注册资本未达100万元)。
网站内容或功能不合规:存在违法违规信息、未设置用户隐私保护页面、功能不完善(如无法正常访问)。
技术方案不完善:未提交交易流程示意图、支付接口协议或数据加密方案。
服务器部署违规:服务器未位于中国境内或未提供托管协议。
处理策略:
调整股权结构
若外资占比超限,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使中方持股比例≥51%(非试点地区),或按外资流程重新申请(试点地区)。
补充或修改材料
根据驳回通知补全缺失文件(如社保证明、公证认证文件);
规范材料格式(如彩色PDF格式,营业执照需显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带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避免手写或复印件被驳回。
完善网站与技术方案
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优化用户注册、登录流程,完善安全防护功能;
提交详细的网络架构、服务器配置、数据存储说明,EDI许可证需补充交易流程示意图及支付接口协议。

申诉与复议
若认为驳回决定缺乏依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工信部或省通信管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如股权穿透图、网站内容截图、法律条文等)。
委托专业代理机构
选择具有外资申请经验的代理机构协助材料准备,可平均缩短1个月周期;
全程跟踪审批进度,及时补正材料,预留6个月预算周期。
建议:优先选择试点地区注册,利用政策红利加速审批;定期通过省通信管理局官网或工信部系统更新政策,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申请失败。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许巧珍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增值电信(内资、外资)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出版物许可证、无人机许可证、商标、版权 |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 ||
| 公司简介 | 企航无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法定代表人为许巧珍。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电脑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