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办理ICP证是需要进行股权追溯的,所有股东均需要往上追溯至国有出资或者自然人为止。也就是说即便是直接股东没有外资,往上追溯间接股东有外资(含港澳台地区),也是需要走外资审批申报流程来办理ICP/EDI证的。
二、外资企业申请ICP和EDI许可证有哪些要求和限制?
1、注册资金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比例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50%。
3、经营类别
根据2015年6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放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知》规定,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的外资持股比例可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属于禁止类。新闻和出版类网站不向外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