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申请者都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主要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总编辑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总编辑资质:有总编辑任命文件(复印件);有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需在相关岗位任职3年以上;无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需在宣传文化单位主要业务岗位或者其他采编岗位任职5年以上);
3.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和内容审核人员资质情况(①提供《新闻信息内容管理人员登记表》(附后);②人员资质证明,以下任选其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新闻单位从业证明、相关培训考核证明等);
4.总编辑制度(设立总编辑岗位,有健全的总编辑负责制度);
5.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有专门的入职和专业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
6.信息发布审核制度(①三审机制、先审后发机制、技术与人工审核相结合机制等;②说明技术审核策略、审核人员数量等);
7.公共信息巡查制度(包括信息发布再巡查制度等);
8.应急处置制度(建立7×24小时值班、负责人带班制度等);
9.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提供安全评估报告,包括技术保障人员资质情况、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技术保障措施情况等);
10.法人资格、场所、资金证明(①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②服务场所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
1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书(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申请表》,主要为申请主体基本信息;②拟提供具体服务形式、服务方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