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常态化下企业灵活用工的发展趋势,
灵活用工,伴随着2020年的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灵活用工”这个概念可谓是随处可见。“灵活用工”的概念Zui早由国外引入,当时国内许多人会将其与劳务派遣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服务模式。
1“灵活用工”不等于“灵活支付”, 很多人都以为,灵活用工类似“灵活支付”,就像我们按小时结算、按天去结算、工作完就结算。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的是,“灵活支付”是一种支付方式,而“灵活用工”是一种用工方式,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不能一概而谈。“灵活用工”可以实现“灵活支付”,就像滴滴平台与司机的合作模式,可以是按月结算,也可以即时结算,但它仅仅是一种支付方式,“灵活支付”不等于“灵活用工”。
2“灵活用工”就是“小时工”吗?“小时工”跟“灵活用工”不是一个概念。“小时工”指的是企业或者人力资源公司在用工的过程中,按照“小时”的方式支付酬劳,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它仅仅是一种用工方式,不属于我们今天谈到的这种“灵活用工”的这个大概念。 跟“小时工”比较类似的还有兼职,兼职是利用业余时间为企业提供各类技能服务,兼职跟“小时工”的主要区别就是没有时间限制。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兼职还是“小时工”,它其实是一种相对灵活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无法转化成一种服务的方式。企业直接用“小时工”或者兼职会比较灵活,但没办法实现“灵活用工”的价值。
03“灵活用工”就是“劳务派遣or人力外包”吗? “劳务派遣”和“人力外包”是传统人力资源公司跟企业的一种合作形式,这种合作形式跟“灵活用工”之间是没有对应性的。按照传统劳动关系,去做派遣或做外包,本身不属于“灵活用工”的范畴我们国内很多的“灵活用工”的平台,以及部分在做“灵活用工”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是采用了以上几个概念之一。以上概念和“灵活用工”都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都不是真正的“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模式
一、自然人代征模式
1、企业与员工改变劳动关系,员工变成自由职业者;2、企业项目外包给平台公司,通过公司平台并支付相关项目费用,公司给企业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进行抵扣);3、公司把工作分包给自由职业者,并支付相关报酬以及在税优地(税收洼地)代征个税。4、自由职业者组织管理权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