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应增加 “演出经纪”
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且这些专职经纪人员需在公司缴纳3-4 个月社保
住所证明:提供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如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资金证明:一般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开户许可证: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注册本企业账户,在 “业务申请”选项中,点击所需要申请的事项,根据平台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窗口受理: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带齐所有申请材料,到当地文化和旅游局窗口进行提交。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核: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上门勘查场地,以确保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决定:经审核,若所有条件均符合要求,则作出许可决定,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若不准予许可,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领证:申请人在接到领证通知后,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