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虚拟专用网 VPN 许可证分为全国 VPN 许可证和省内 VPN 许可证,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具体信息:
办理条件
经营者要求:经营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注册资本要求:在省、自治区、市辖区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 100万元;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市辖区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 1000 万元
人员要求:有适合开展经营活动的专业人员,Zui少需提供近期 3 个人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合规要求:企业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在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外资限制:各级股东不能有外资
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公司章程扫描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股权结构图,明确是否含外资
人员材料:公司联系人、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 3 个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3人近一个月社保,省内证可能要求 3 人 3 个月社保
其他材料: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相应的通信管理部门。如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经营 VPN业务,则提交至工信部;如果只在当地省市开展业务,提交至省通管局
审核:通信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
实地检查(部分地区可能有):通信管理部门可能会对企业的场地、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
审批发证:如果申请通过审核且符合要求,通信管理部门将颁发 VPN 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