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新政策下,开展无人机巡检、吊运、植保、清洗等业务需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原“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已废止),这是合法运营的核心资质。以下是申请该资质的具体条件、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企业资质
申请主体需为合法注册的营利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无人机相关业务(如“通用航空服务”“无人机技术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国籍公民,禁止外资参与(含港澳台资本)。
部分地区(如上海)要求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
设备要求
至少拥有2架符合适航标准的无人机,需提供机身序列号、采购/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空机重量≥250克的无人机需在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备案,并粘贴实名登记编码。
中型/大型无人机需提供型号合格证(TC)或生产许可证(PC)。
人员配置
至少配备2名持证无人机驾驶员(CAAC执照,类型需匹配业务),植保业务需额外提供农业部门操作培训证书。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岗位职责文件。
保险与制度
投保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0万元(覆盖全部运营机型)。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飞行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

(一)基础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1个月内有效)。
公司章程(含股权结构图,穿透至实际控制人)。
符合性声明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设备与登记证明
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明(民航局系统打印件)。
适航证明文件(中型/大型无人机需提供)。
无人机设备清单及性能参数说明。
采购合同或租赁协议(需提供至少2台无人机机身图及序列号)。
(三)人员资质材料
无人机驾驶员执照(CAAC认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资质证明。
与管理人员、操控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四)运营规划文件
运行手册(含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运行风险评估报告(需民航局认可机构出具)。
计划运行性质和范围的说明文件(如巡检/植保区域、高度、时间)。
场地使用证明(主运行基地地址,商用性质)。
(五)分类补充材料
特定类业务(如禁飞区作业):空域使用批复文件、SAIL值风险分级报告。
审定类业务(如载货、人群密集区):无人机适航证明、运行安全评估实施计划表。
外资企业:股东背景审查文件、中方控股≥51%证明(非试点地区)。
线上申请
登录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系统)”注册企业账号,完成实名认证。
进入“运营许可”模块,点击“初始合格审定申请”,填写企业信息、无人机型号、运行场景(开放类/特定类/审定类),并上传材料。
审核与补正
民航局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若材料补正,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特定类/审定类业务可能需接受现场核查(查验设备、人员实操)。
证书获取
审核通过后,在UOM系统“我的颁证”模块下载电子证书(含验证二维码),支持打印使用。
证书有效期为2年,到期前30天需提交续期申请。
政策更新:2024年起原“经营许可证”废止,统一使用“运营合格证”。
飞行管理:运营后需定期维护设备、记录飞行日志,并遵守禁飞区等法规。
违规后果:未取得资质开展业务,将面临5万-50万元罚款及吊销许可风险;超范围飞行将暂扣/吊销执照,涉及刑事的按非法经营罪追责。
地方差异:
上海:注册资本需实缴≥100万元。
武汉:按无人机重量分类管理(轻型/小型适用不同规则)。
申请农机补贴需提供农业部门操作认证。

申请前仔细阅读《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确保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
通过民航局UOM平台实时跟踪进度,避免材料遗漏导致驳回。
若企业计划未来采购或租赁无人机设备,可先进行初步咨询,了解是否可以基于计划采购的设备来申请临时许可或预审。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许巧珍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增值电信(内资、外资)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出版物许可证、无人机许可证、商标、版权 |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 ||
| 公司简介 | 企航无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16幢3层176室,法定代表人为许巧珍。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电脑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