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复业登记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因自身经营的需要暂停经营或者恢复经营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一种税务登记手续。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想要停止经营活动,或者复业登记,自己没有经验,不会办理怎么办?
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登记。
复业登记: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什么情形是需要办理停业登记的呢?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税款征收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除两证整合户)。
3、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什么情形是需要办理复业登记的呢?
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